想离婚男方户口已经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现在离婚是否可以男方把自己和孩子的户口迁到男方父母户口下面吗?

2021-11-11 21:55:04 来源 : 网络 作者 : 听雨楼

结婚后男方将户口迁入女方家,离婚后男方的户口是不是应该迁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那你们俩结婚以后,户口男女方户口签到,女方户口上了,现在俩人要离婚,那些男的户口就应该迁出,因为都不已经已经不在一起生活了,都离婚了,都离婚了,都办离婚手续了,那户口就不在一起了,就应该清楚,可是迁出之前一定要问你自己户口所在地都需要什么手续,再签回来,一定要到你所在地的户籍处为明白,要不然你签出来了,你不明白,落不下怎么办呢?所以必须到你所在地的,就是办理户籍管户籍的地方,到那问明白,最后怎么能把户口再落回来?再签回来,要不然也光知道迁出你没跟当地的户籍管户籍的地方沟通,明白你户口落户下怎么办?以后都需要什么手续,把手续办齐全,然后再到你这个户籍所在地,让他们就能帮你们办,你办了,没有什么法

男方因结婚,户口牵到女方.但现在离婚了,男方的户口怎么才能分离?

已经牵到女方的户口因为离婚了当然没有再放在女方户口本上的理由了。现在有两个解决办法:一直接牵回原户籍所在地。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离婚证,要求将户口迁回。派出所开出接受证明后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牵户口。二是暂不回原籍,持离婚证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男方结婚把户口迁移到女方那去了,离婚后小孩跟大人还能够迁回来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离婚后,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可以申报迁移登记。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五章 迁移登记 第三十条 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第三十二条 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日期、登记的迁往地址与迁入地不一致或者遗失的,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或者重新申领。 第三十三条 按规定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但户口在女方,要把户口迁到男方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在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会选择在女方,但是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这个时候男方想迁回孩子的户口到自己名下,这个时候应该征得对方的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

一、本着协商的方式友好决定

孩子的户口因为是在女方,如果想要迁户口是需要女方拿出户口本,这样才能去办理。两个人离婚不代表彻底的闹得不愉快,曾经也有美好的回忆,也是最亲密的人,好好地商量是最好的结果。不管从哪个角度而言。中间有孩子,就应该好好地相处,对于孩子的成长才有帮助。

二、直接提起诉讼

如果自己确实想给孩子迁户口,并且是有正当的理由,对方依然不同意。这个时候可以提起诉讼 ,毕竟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自己肯定是作为监护人对孩子更加的有利,让法院来判断,最终把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名下。

三、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不管是什么样的选择都应该是有利于孩子的发展,如果确实男方迁户口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读书环境,那么这是很有必要的。现在关于孩子读书的问题就是需要落户,所以在孩子面前我们应该懂得取舍。既然选择了离婚,那么也应该做一个合格的父母,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户口问题不是最关键的,但是很多时候户口却成为阻碍事情发展的因素。如果孩子的户口是有必要迁走,女方也应该同意,爱孩子就应该给孩子最好的东西,不要阻碍孩子的发展。离婚也是孩子的母亲,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孩子与自己还是最亲密的关系。

离婚时孩子判给女方了,户口在男方那,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女方户口上,怎么办里,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女方户口上,首先女方写一个申请,写明因离婚孩子判给了我,现需把户口迁到我这,孩子要上学。另外你还要准备双方的户口本,孩子的准生证、出生证明,离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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